Cherry AI 智能体服务隐私保护协议

【导言】 欢迎您使用 Cherry AI 智能体服务。本协议由南京虎踞龙盘智慧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我们")制定,旨在说明我们在提供服务过程中,如何收集、使用、存储、共享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。

我们是本服务项下个人信息的处理者,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坚持合法、正当、必要、诚信、透明的原则处理您的个人信息。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模型训练与算法优化。

请您在使用本服务前仔细阅读本协议,尤其是加粗标注的重要条款。您使用本服务,即视为您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。

一、我们收集哪些信息

我们仅收集实现服务功能所必需的最少信息,信息来源于您主动提供以及服务运行过程中自动采集。

1.1 账号注册信息

1.2 交互内容信息

1.3 设备与技术日志信息

1.4 支付与订单信息

1.5 不收集的信息

我们不会主动收集您的身份证件号码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、银行账号、通信记录、行踪轨迹、健康生理信息、财产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。如您在交互内容中主动提供上述敏感信息,相关风险与责任由您自行承担。

二、我们如何使用信息

2.1 我们对收集的个人信息,仅用于本协议明确载明的目的与场景,不会超出目的范围处理您的个人信息。如需超出约定范围使用,将另行取得您的明示同意。

2.2 我们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,均不会用于模型训练、算法优化或自动化迭代用途。

2.3 具体使用场景:

2.4 我们会对技术日志、统计数据进行去标识化、匿名化处理。匿名化后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信息,可以不受本协议限制地用于产品运营分析、功能优化等用途。

三、信息的存储

3.1 存储位置:我们收集的全部个人信息,均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,不向境外传输。

3.2 存储期限:

法律法规要求留存的信息,在留存期限届满后我们将及时删除或匿名化处理。

四、信息的共享与披露

4.1 我们不会向无关第三方出售、出租、共享您的个人信息,也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商业广告营销目的。

4.2 仅在下列情形下,我们可能向第三方披露您的个人信息:

  1. 事先获得您的明确、单独同意;
  2. 根据法律法规、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的法定要求或强制性法律文书;
  3. 为保护我们、您或其他主体的生命、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所必需;
  4. 为实现服务所必需,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合作服务商进行最小范围的信息交互,且该等交互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目的。

4.3 目前我们接入的第三方服务及信息交互范围如下:

  1. 微信开放平台:用于微信授权登录;仅获取您主动授权的基础账号信息;
  2. 微信支付 SDK:用于会员付费购买;仅传递订单标识与支付状态信息,不收集您的支付敏感信息;
  3. 阿里云短信服务:用于手机号验证与安全通知;仅传递手机号与验证码信息。

4.4 我们会通过协议明确合作方的信息保护义务,要求其采取同等的安全保护措施,并对其信息处理行为进行监督。

4.5 智能体场景下第三方信息交互说明

在智能体相关功能使用过程中,我们不会向 HP 提供您的任何个人信息

五、个人信息安全保障

5.1 我们采取行业通行的技术与管理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,包括但不限于:

5.2 若发生个人信息泄露、丢失等安全事件,我们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采取补救措施,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,及时通知监管部门与受影响用户。

六、您的个人信息权利

您依法对您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,您可通过服务内设置渠道或本协议载明的联系方式行使权利。我们将在核验您的身份后,于 15 个工作日内依法处理并回复。

  1. 知情权:有权了解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、方式、范围;
  2. 访问权:有权查询、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处理记录;
  3. 更正权:发现您的个人信息有误时,有权申请更正、补充;
  4. 删除权:有权要求删除您的输入记录、个人信息,法律法规要求留存的除外;
  5. 注销账号权: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申请注销账号;
  6. 撤回同意权:有权撤回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同意,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已进行的信息处理活动的合法性。

七、未成年人保护

7.1 本服务仅面向已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开放使用,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使用本服务。我们不会主动收集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。平台将通过用户主动确认、手机号实名认证的方式,核验用户的成年身份。

如您是未成年人,请不要使用本服务,也不要向我们提交任何个人信息。如我们意外获取到未成年人信息,我们会尽快采取措施删除相关数据。

八、协议更新与联系方式

8.1 我们可能根据法律法规更新、业务调整修订本隐私协议。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目的、范围、方式等重大变更的,我们将通过官方渠道、服务内公告进行显著告知。您继续使用本服务,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协议。

8.2 如您对本隐私协议有任何疑问、意见、投诉,或需要行使个人信息权利,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:

联系邮箱:njhjlp@pcelves.com

通讯地址:南京市建邺区邺城路 19 号双闸街道社区中心 B 座 14 楼青奥模数空间场地 1414-20 室

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后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予以回复。复杂情况最长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。